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沿道路由北向南行使与横过非机动车道的一个人,发生碰撞致双方受伤,交警判同责,,我自己腿部擦伤,电动车被交警扣了,那人掉了半颗牙齿,手指有轻微骨折,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样处理比较好??

2018-11-12 06:3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警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的结果,确实双方的事故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复核。
    一般而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例如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有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因为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被交警扣押的,交罚款,拘留到期后取车就可以了。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喝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档次,并且对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加重处罚:
      醉酒驾车测试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