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真的吗?我女儿的监护权是她父亲的,我的孩子和我在一起了。我已经六年没打电话了。我没去看过我女儿。我没有寄钱给她。我怎么得到我的监护权?

2020-08-16 13:3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女儿的监护权,在出生后,生父母自然拥有对女儿的监护权。
  • 对于女儿的监护权,亲生父母是自然取得的,亲生父母在其孩子出生后自然取得对其孩子的监护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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