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公司少发我工资而打了领导被开除,我在公司上了十多年现在一分不赔,?请问我可以起诉吗

2018-11-10 17:14: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期未满,公司强行辞退你的,则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为两年半以上不满三年,按照三个月计算,则公司应当赔偿你六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最低工资如何领取,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领取工资手续,妥善保存工资记录。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  当用人单位侵犯自己的最低工资权益时,应及时向工会反映或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同时,在发生劳动争议的60日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劳动者被开除后有无工资补偿那就看你能不能抓住公司的缺点,如果存在缺点并违反了劳动法,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公司补偿。实践当中有两种赔偿方法,一种是: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扣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所谓应得工资收入也就是开除之日到劳动合同到期之日的工资.
    还有一种赔偿方法就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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