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结婚证,户口在男方,想迁回娘家落户,请问当地派出所需要些什么证明,怎样才能从男方迁回

2018-11-10 11:4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首先来说,夫妻双方可以签到一起,也可分开。
      但原则上是夫妻有了共同的住所就要迁到住所所在的街道。目前还是迁到男方家居多。
      跨省市的可以随任意一方迁到对方那去,小孩户口跟谁,随意。
      二,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在校生的户口,是不能迁回原籍的:  
    1、当事人的户口迁移证过期的,应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  
    2、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换领户口迁移证后,再回学校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3、当事人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并且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户籍的“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回原籍挂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 首先,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其次,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口迁移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再次,就该问题而言,关于分户申请的书写,没有准确定格式,和标准。
    当事人只要写清楚自己已经离婚的事实,并且说明,双方离婚后户口在一起有很多不便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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