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交通事故后嫌疑人拨打的急救电话,把伤者救走后离开的现场,算是逃逸吗?

2018-11-09 13:1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四、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投案自首?
    天津市交管部门规定,认定投案自首情节为: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另外,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
    以上认定标准在全国各地交管部门和法院具有共性。
  • 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 一、可能的处罚及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逃逸后的其他后果
    1、因逃逸导致事故无法认定的,将推定逃逸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保险公司拒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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