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08年10月份出了车祸,对方车辆是挂在一个公司下面卖的保险,现在保险公司已经把赔付金划到了该车辆挂靠公司,我去领赔付金时被该公司告之,挂靠车辆还差他们公司管理费,所以赔付金不能给我,要用来抵扣费用。请问关于赔付金能被这个扣押吗?

2018-11-08 13:1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赔付的费用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保险公司还应该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不得超过保险赔偿限额。
    另外,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车险一般包含两大块:
    1.交强险,
    2.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
    1.交强险赔偿范围: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则根据投保人购买的保险金额确定,一般有30万、50万、100万。
  • 自己全责的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1、出险。所谓“出险”包含面很广,包括单方事故、双方事故、多方事故,甚至车停路边上被人划了也可叫出险。总之说白了,只要是让保险公司掏钱给你修车,都可以叫做“出险”。

      
    2、报案。发生交通事故了,首先需要拨打122事故报警台,通过交警判定责任方,有责任的一方负责拨打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如果是单方事故或轻微事故,可以自行拍照后将车开走,并在出险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

      
    3、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并根据车辆的受损情况确定损失金额。如果理赔金额超出承保上限,需要车主或有责任的一方自掏腰包补差价。发生轻微事故,车主可直接将车辆开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如果损失较大的,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

      
    4、递交理赔材料。理赔材料包括车辆的保单、行驶本、驾驶本、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及责任认定书,单方事故无需提交责任认定书。如果涉及到人伤的,还需提供伤者的诊断证明及医疗费发票。

      
    5、修车。车主可以自行选择喜欢的4S店或熟悉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但在保险公司业务大厅办理定损时就提前告知工作人员,选择好修理地点后,不再更改。修理完成后,车主需要垫付维修款,并需开具与定损金额一致的发票及维修清单。

      
    6、领取赔款。修完车后被保险人需要携带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及银行卡到定损大厅办理领取赔款手续。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理赔款会打入被保险人的银行卡账户内。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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