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朋友缺钱给银行贷款10万日元,让我当担保人,我答应了。 现在期限到了,他还没有拿到钱。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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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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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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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朋友没有偿还义务。大多数情况下亲友出于道德帮忙还债不是法定的义务,但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是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偿还。还有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要求其配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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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