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93年中专毕业后在1个集体单位工作,上了保险,后来在私企打工,保险一直缴纳,目前在所在公司干了8年了,公司调取了档案统一委托人才市场保管,这几年他们更换了多个档案拖管单位,但是我的档案里没有这几个托管单位的资料,无法证明我的档案曾由其保管过,里面缺少档案转入转出手续,以及调资表等资料,请问档案资料不全,会对以后退休及领取养老金有影响吗?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补全档案资料?

其它
2018-11-08 12: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来源是由职工所在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时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纳的,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与专门机构管理。
      领取新农保养老金要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的农村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领取原新农保养老金的55—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后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领取。
      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 符合哪些条件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规定参保人达到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延迟退休的退休年龄,并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类型可以分为三类

    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延迟退休

    征求意见明确的正常退休年龄为: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则分为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两种,而女工人中的农民合同制女职工以及未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需年满55周岁。

    女性在职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满一年以上的,经单位确认后从满一年的次月起按新岗位认定退休年龄。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失业人员(包括下岗后以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的岗位按工人认定。

    提前退休:包括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政策性三类。需注意的是,参保人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经初步审核后将通过公告、网站等方式予以公示。
  •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养老金的领取问题方面,对每个社会成员有统一的养老金领取规则,以重庆地区1996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为例,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为社会统筹,即单位缴18%那部分汇入社会养老金的大池子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个人缴8%的那部分的累积。它所提供的养老金往往是最为基础性的保障,只能解决最为基本的温饱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