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对夫妇有儿子,他们离婚了,离婚了的孩子回到男人那里,发现男人不是生了孩子后,又送回女人那里,女人可以求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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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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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离婚分割财产,小孩不能分
如果是遗产,只要男人的财产,婚生、非婚生小孩都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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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能构成重婚罪,可以起诉离婚,建议和律师面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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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