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上海打工的外面人七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8-11-06 19:4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情鉴定》的条件是治疗终结,或者手术治疗终结,仅剩康复疗养的情形。
    无论是普通的打架(治安)纠纷或者刑事伤害案件,《治安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没有赋予公安机关强制行为人支付医疗费的权力。
    《伤情鉴定》由公安机关调取鉴定所需的资料,你不必担心;《伤残评定》不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需要你自行解决,而且程序比较复杂,建议在当地委托律师代理。
    所以综合来说,在适合进行的额情况下进行上次那坚定,同时应当考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来确定合理的进行伤残鉴定时间。
  • 您好。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0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如有需要可面谈。
  • 工伤后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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