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问,在试用期为一周,签了一份合同,但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请问我能得到一份工资吗?

2020-08-13 11:5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也是劳动期间,适用下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计算,即当月应得工资=当月日工资×应发薪天数(含有薪假期)
  • 你好,试用期应当发放工资,并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双方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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