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骨骨折但不需要住院,如何识别工伤,在哪里做,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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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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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具体的程序要咨询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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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审的判决适用法律得当,程序合法,结果公正,一般是维持原判的。二审开庭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法官会就上诉和答辩的情况进行询问,开庭如果没有新的证据,一般是就上诉和答辩的情况双方陈述内容,并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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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