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在企业工作中十年,合同到期,不愿在企业做了,企业是否无需让我们赔付

2020-08-11 13:5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继续用工属于新的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续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继续用工不满一年的,应当从继续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直至补订合同之日止;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 到期后,公司与员工可以选择签或者不签,没有规定必须签。
  •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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