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是女的,她以前处了一个男朋友,没结婚,但是生了一个小孩,为了给这个小孩上户口,她把自己的户口迁到那个男的家里了,后来没多久因为感情不合就分开了,已经有两年多没联系了,现在她想结婚迁户口,但是那个男的不给她迁,请问该怎么办?谢谢!

2018-11-06 06:4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迁移的手续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适用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 答:
    1、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双方的户籍不在一块,何时迁到一起,由双方自己决定,不用担心被罚款。
    2、一方迁往另一方,持结婚证到被迁入方户籍登记部门(现在一般是公安办证中心)开具入户证件,再到迁出方户籍部门办迁出手续,持迁出手续给迁入方办理入户。至于何时能办完,要看办理部门的办理时效,一般在一至三个月内才能办好。
    3、双方户口不迁,宝宝出生后上至女方户口本,不会有什么麻烦。要有宝宝的出生证、宝宝父母的结婚证及双方户口本原件即可办理。你若还有疑问,可向公安部门的办证中心咨询。
  • 给孩子上户口,需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由孩子父母到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具体经办人如果刁难或拒绝给孩子办理上户口,孩子父母可以到户籍管理派出所的上一级单位公安分局投诉维权。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五)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公安部要会同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加强对各地区的督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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