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孩子的父亲分手了,孩子跟着我,没有登记,所以孩子还没有户籍,两岁了,孩子的户籍能在老家吧,剩下的还能迁户籍吗?

2020-08-10 18:0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因此,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如果孩子出生证上记载有你是孩子父亲的话,可以持出生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上户;如果出生证上没记载你是孩子父亲,需要DAN鉴定后,凭出生证和DAN鉴定结论上户。
  • 是可以的。但是需要证明孩子的身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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