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原告在上海,被告在合肥,原告在合肥诉讼中被当地法院判决,由于当地法院执法不利,原告还能在上海再起诉吗?

2020-08-10 04:4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具体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要看法院的执行力度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了
    5、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则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 这种属于约定管辖不明,需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或者看你们欠款的性质,民间借贷的话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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