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还在企业签过合同书?随后离职?但还没有到离职时间就走能取得上月的薪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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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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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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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当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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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