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16年,现在我申请破产。我能得到赔偿吗?什么手续?

2020-08-09 15:35: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赔偿。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 已破产清算但尚未核销的贷款,自清算之日起停止计算应收利息。
  • 股份制公司破产清算应承担的责任,要根据情况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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