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了十年,今年52岁,签了劳动合同。 现在工厂解雇我,和我一起尝过合同还没有到期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8-09 15:0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1、因没有签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单位没有为你买保险,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 违法解雇有双倍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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