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一家私人开的公司上班,5月25号晚在工作时间,被同事用纸箱子脚将右眼戳伤,致使右眼角膜上皮瓣脱落,至今右眼视力模糊,医生说自己恢复不好就需要做手术。在休息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公司和我那个同事都未曾看望过我,而且不提这件事,我也曾找过公司解决此事,但他们以种种理由一托再托。因为看病还有生活,我去公司想把我上个月的工资领回,可他却说工资要下个月发工资时才可以领。
现在事情过去一个月了,我的眼睛还是不行,我想问下这件事算作工伤吗?应该怎样解决?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