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5年,现因身体原因,不能再继续工作,只得自动离职,但是公司未给我购买失业保险,我能否要求公司赔付我?

2018-11-05 07:5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领取失业金,只有在非劳动者意愿中断就业,并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情况下,才能申请领取失业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离职后,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社保的转接手续:
    1,单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职工社会保险手册》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开户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
    )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身份证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
  •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照本条例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首先,你所在原公司必须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正常缴费至你离开公司当月;其次你必须是被公司辞退、开除等非自愿离职;再次公司必须将你的社会保险关系和档案转到当地失业中心。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申领失业金。 失业保险停保后重新参保的,如果中间断档(没交失业保险费)的以重新参保之日重新累积缴费年限,无断档的可连续计算累积缴费年限。 另外失业保险不像养老保险一样,只有在非自愿失去工作的时候才能享受,且最长只能享受两年失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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