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个人在我这当学徒工时,因其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但我们在事故发生后马上将其送医院救治,现已无碍,但手术切除了其脚上一个大拇指和另两个脚趾,请问这算几级伤残?医药护理等费用我们已交齐,我们还应该赔偿多少钱才合理?其家人向我方索赔18万是否过多?

2018-11-04 16:2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赔付,职工不因本身过错影响工伤保险待遇。但职工却因违章作业导致工伤,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罚。r简单地讲,就是工伤照常赔付,违章另行处罚。
  • 护理费属于工伤赔偿的项目,职工因工受伤需要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残鉴定中的工伤鉴定标准和交通事故鉴定标准区别:工伤的伤残鉴定标准和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不一样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更严格(例:同样10级,工伤全身各部位骨折伤愈后无功能障碍即可,但交通事故中,以腿为例则要两腿高度差6CM才可)
    赔偿额计算方式不一样,工伤的支付是个长期过程,一次性支付的数额很少,而交通事故是一次性赔偿,数额大但无延续性
    例外:在上海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一般1-6级则工伤较高,7-10级则交通事故的赔偿额高,因为这个工伤也是一次性支付,有可比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