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两人在一个餐馆做了一个多月,一直没发放工资,之后老总让走,又不给大家薪水,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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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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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向用人单位进行讨薪,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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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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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