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辞去了矿场的工作,但是他们欠我三个多月的工资,甚至不付定金,我要说没有钱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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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
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
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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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
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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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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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