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双方真的没有感情,只是为了孩子勉强维持

离婚
2020-08-03 19:4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
    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其次,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 您好,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夫妻双方可以离婚的。如果一方也同意,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