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每个月上六天班,二十四小时上一班。 休息日上班不应该算加班费吗

2020-08-03 11:0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将每周不超过44小时修改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注意,这里的“每日”和“每周”是任何一日和任何一周都必须达到的,不能这周少于40小时,意味着下周可以超40小时。
    因此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进行安排。
  • 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发工资时要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 工作日加班应当支付150%的工资,休息日加班应当支付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 支付300%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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