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因离婚被起诉了,我不想怎么办,也找不到她的人,连电话都打不出来

离婚
2020-08-03 06:2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首先,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绝无和好可能的,可由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其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且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赔偿,法院一般会判决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然后,如果有孩子,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由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若不想离婚,可以再好好沟通。如不想一诉讼离婚方式,可以协议离婚,在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
  • 当事人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和解解决。如果一方在协商无效的情形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出庭应诉答辩,证明夫妻感情良好,请求人民法院不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