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我丈夫离婚,有一个女儿只有三个月!谁会给孩子?他没有房间也没有车,我会有什么补偿?

离婚
2020-08-02 11:3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第二,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原则上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判决;第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争取孩子意见。
  • 我国婚姻法规定,办理婚姻登记是夫妻法定关系认定的标准。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财产按照同居期间的财产取得来进行分割。还是抚养权可以随母亲也可以随父亲,孩子年龄在一两岁,照顾女方原则,偏向由女方抚养,也有例外情况。
  • 你好,可以双方协商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