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模具工.现.在浙江台州一家模具厂上班.4.2日在我手下上班的一名徒弟.在组装模具时因吊具行车操作不当导致模具侧反.随之压到我陡弟的左脚.现在在杭州医院治疗.本人已回厂上班.就在今天4.15中午发工资.别人的都发.就我的例外.让我不解的是.我的工资被全扣了.答案是我的徒弟受伤我是主要责任...关于我徒弟他是我一个亲戚介绍的.13.3.23到厂上班.由于上班才几天.厂负责人不想承认本厂有他一人.说话的意思是于他【厂负责人】无关.原因我在他厂是模具承包人.可是我在厂上班3年从来就没签什么承包和劳动合同..我想问的是关于我徒弟受伤的事情我是主要负责人吗?还有他可以这样扣除我的工资吗?.谢谢能有我答案

2018-11-02 12:0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如果因为工伤原因而需要治疗不能进行相应的工作的,员工是有停工留薪期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和一定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去工作的,但是发放的共同通常情况下会有一部分的扣除,但是依照相关法律不能够抵御当地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 公司不能随便克扣员工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更改
    降低基本工资是属于劳动合同的更变,双方需要商讨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肆意更改。
    二、加班薪酬不能随意下降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之间就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依法受到保护,如果用人单位随便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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