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贵州工地上工作时,被张拉机切掉左手食指一节。一开始老板带他去医院治疗,当晚手术后就把人带回了工地,后来就在工地最近的乡卫生院消炎治疗。当时老板承诺日后定会带去工程项目部赔偿。然后人就离开了工地。
后来跟老板联系,最开始他就安慰说好好治疗,治好了再说。然后又说项目部承认这个工伤,只要我们过去就可以。到现在,只是答应说过去工地,昨天推今天,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就这样到现在,伤口已经结痂,差不多2个月了。老板人也没有看到。钱也没有给到。老公人却还在工地上给老板守夜。
请问,我们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得到应有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