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面试的时候告知试用期三个月,在第五个月发第四个月工资时问为什么金额不对,被告知试用期延长3-6个月

2018-11-02 09:5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的约定,有时间和次数的限制,时间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且只能约定一次;
    2、公司延长你试用期的行为违反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行;
    3、即使你在延长试用期的通知书上签字同意了,试用期也并不延长至9个月,因为这种延长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4、你6个月试用期满之后,即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若公司在你试用期满了之后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应当有法律规定理由,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至于赔偿,要看理由是否充分,解除是否合法;
    5、公司不能以你拒签延长试用期通知书的行为解除你,这并非法律规定的可解除情形,明显违法,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或是恢复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以其它理由解除,还是要考察解除合法性、理由来确定赔偿金额。
  •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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