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裁定书沒有送到,并且裁定数量不公平,接到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我该怎么应诉

2020-07-31 20:3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判决书生效后,一般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判决。
      民事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未履行的,另一方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一般情况下,都应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由法院执行局具体负责判决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你好,收到法院传票可以请律师应诉,也可以自己应诉,需要准备答辩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按时提交到法院,并按时参加开庭。
  • 你好,应该签收法院向你传达的文书,并按时准备好答辩状以及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提交到法院,并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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