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同事吵架,双方都受了轻伤,我的手被剪刀刺伤,他只是脸色苍白,公安机关怎么处罚?

其它
2020-07-31 10:4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人身伤害事件比较严重的,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 未构成轻伤,一般会处于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具体看警方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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