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06年3月入职,职位是行政。昨天2010年8月人事经理找我谈话,说由于公司安排,在薪资不变的情况下,让我去当前台。我没有立即回复是否同意。

我想问一下,如果不同意调岗,公司是否有权利单方面与我解除合同

如果解除合同,我的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注:

合同中确实有一条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职位调动安排。

2018-11-01 18:1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做调岗安排时要满足以下的前提:
    1、公司要与员工协商一致;
    2、调岗时需要采取书面形式。
    并且,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公司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由此看来,实践中法院并未完全否定用人单位的调岗权,但用人单位应当证明其调岗的合理性,若用人单位滥用调岗权(如将办公室员工调整到保洁、安保等岗位),则同样会被认定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工作内容的条款。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应当履行的劳动义务的主要内容。
    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岗位、工作性质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司机解释的规定,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您也不同意,则您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您默认同意了。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降薪之后的工资来发放,您也应及时的向公司提出支付工资差额的通知书,并保留该相关证据。
    如果到时公司还是不改正,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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