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的感情不想离婚,但是她说不给我共同的财产,我对不起她,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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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涉及房产分割的,若夫妻双方有约定应当从其约定《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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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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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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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