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个人钱,口头约定三分利息,还本金和利息,那人不还债,不承认还债,怎么办?

2020-07-31 03:42: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的36%;
    如果超出此限度,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超出年利率的36%之外的部分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不还;
    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
    若借款利息过高,超过年利率的36%,那么债务人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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