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派遣公司是否需要向派遣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

2020-07-30 14:1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的范围,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因此,在以上范围之外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争议。
  • 劳务派遣不可以是长期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岗位应当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特征,是劳动合同工的补充形式。长期、固定岗位不能使用劳务派遣工,应当使用劳动合同工。
  •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劳务派遣被许多企业广泛用于各种可能的岗位。有的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将一些原来的正式职工以改制名义,分流到本企业设立的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又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派遣到原岗位,工作没有变,身份却变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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