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后又撤诉单位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后被中院撤销全部裁决是否等于之前没发生仲裁劳动者可以重新申请仲裁吗?仲裁不受理可以向法院起诉吗,起诉的结果会受到前裁决未支持的影响吗?

仲裁
2018-11-01 11:55: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对于劳动仲裁不服的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的,如果人民法院根据审查发现确有不合理的地方或者其他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方面,对于之前已经做出的仲裁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劳动争议在经过仲裁委处理后,要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处理结果不服的话,可以提起劳动诉讼。但提起劳动诉讼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否则的话法院将不会受理。因此,只有对于法律规定的不是终局裁决的劳动仲裁,且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诉实现的情况下,不满劳动仲裁的才能起诉到法院。

  • 1.只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才是终局裁决。即: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这两种裁决劳动者不服可以起诉,用人单位不服不能起诉。仲裁确有错误的只能申请撤销。
    其他仲裁裁决,不是终局裁决,十五日内双方都可以起诉,不存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问题。
    2.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主要是为了解决仲裁委员会对不属于自己主管的问题做出裁决,不按照仲裁程序进行裁决,仲裁员索贿受贿、枉法仲裁,和依据伪造的证据进行仲裁问题。
    3.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应当撤销的撤的,通知仲裁委员会重新裁决,因为《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员。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以就就同一纠纷另行选择仲裁员重新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规定当事人有选择仲裁员的权利,所以没有提当事人是否可以重新申请仲裁,直接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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