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朋友在他公司上了四个月的班,刚去上班时老板说试用两个月,这两个月只拿保底工资,然后也没签劳动合同,加班也没有加班费,而且加班还要随叫随到,而试用期过了赵老板谈工资和待遇老板以各种理由拒谈,上班也没有考勤打卡机,工资有老板转账的记录和短信,这个能要求赔偿么?我朋友现在刚辞职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01 05:0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第32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始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这一利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公司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应该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要求赔偿,协商不一致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但是必须要提供劳动合同,需要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合同丢失,需要提供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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