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母亲今年66岁,农村户口一个人住在乡下农村,有两个女儿住在市里,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在当地农村申请农村低保户吗?还可以享受其他的待遇吗?  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回付我的问题,谢谢。

2018-10-31 18:0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低保户享受的待遇:最低保障金、低保户的就医、就学、住房、取暖等补贴,享受临时救济等等。
    1、低保金
    2、就医:申办低保的同时,低保户会领到一张医疗卡,有病住院会享受相关减免,患有大病的还会享受大病医疗救助或二次医疗救助。
    3、就学:就是说地阿伯户家庭的学生要享受学费的部分减免。
    4:、住房:目前只有无房的低保户在外租房的会享受一定的租房补贴。
    5、取暖:享受取暖费的部分减免。
    6、临时救济:由国家统一的临时补贴,比如菜价上涨国家会统一下发菜金补贴。
    再有就是天灾人祸等临时性的由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个别补贴。

  • 1.重点保障户(A类):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极困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家庭主要劳动力残疾程度为
    一、二级(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极困家庭;
    (2)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当年治疗自付部分费用超过家庭年纯收入
    1.5倍以上的极困家庭;
    (3)供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大中专院校,实际支出有关费用超过家庭年纯收入
    1.5倍以上的极困家庭;
    (4)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极困家庭。A类保障对象实行整户识别、整户施保(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已享受孤儿补助的困境儿童、特困供养人员外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2.基本保障户(B类):指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中等贫困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程度为
    三、四级(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中等贫困家庭;
    (2)家庭成员患重特大(慢性)疾病,治疗自付部分费用超过家庭年纯收入1倍以上的中等贫困家庭;
    (3)供子女上普通高中、大中专院校,实际支出有关费用超过家庭年纯收入1倍以上的中等贫困家庭;
    (4)因病或年老体弱、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且赡(抚、扶)养人没有赡(抚、扶)养能力的中等贫困家庭;
    (5)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中等贫困家庭。B类保障对象实行整户识别、差额补助。

  • 一、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
      
    二、申请农村低保具备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三、申请农村低保程序: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向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乡镇(街道)申请。对于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居民,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其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人应当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等。农村低保实行个人申请、村(居)评议推荐、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运行机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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