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是天津一家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咨询有关产假问题,即:资源选择剖腹产生产的算难产吗?能否享受延长15天的假期?

妇幼权益
2018-10-31 14: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产假,根据法律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有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发放的工资。
  • 按规定是给的是全额工资,而不是支付基本工资。 由于公司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所以产假工资也叫生育津贴是由社保中心进行核定并支付的。一般是先休完产假之后,职工将社保中心要求的材料交到公司,由公司去办理相应的领取,再转付到你手中。
    如停缴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或社保部门投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