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在一起十多年了! 没有感情不好的普通话! 我可以向律师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20-07-28 10: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
  • 你好,办理结婚或者离婚必须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能代理。若起诉离婚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