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的当地合同,公司不想搬到地方去,公司该怎么赔偿呢

2020-07-27 19:4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您好,有补偿,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
  • 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时不一定要赔偿员工。
    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双方知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和变更。只有在双方协议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将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公司与职工协商内变更时,职工要求公司给予适当的赔偿或者补偿,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是没问题的,如果协商不成而公司直接变更合同内容,职工可以容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因公司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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