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想增资( 10%国企股,90%自然人股)某股东不想增资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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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是指公司的记载股东及其股份而设置帐簿。是公司必备的文件之一。股东名册的格式虽无明文规定,但每页上必须连续编号,遇到记名股单转让时,必须将受让人的姓名及住所载入名册。股东名册一般应在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前完成。 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在本公司备置股东名册,以便于工作中查阅及通知发放文件等有关事情。 有限责任公司的名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各股东出资额及其股单号数;
(2)各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居所;
(3)缴纳股款的年、月、日。股东如果是政府机构或者
法人,除应记明它们的名称、居所等事项外,还应记明其代表的姓名,以便明确其股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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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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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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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