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孩子的妈妈。 我和丈夫离婚了。 你们两个想让我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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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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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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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你可以获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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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