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于98年进入东莞市某厂工作至今已有13年的工龄了,在今年上半年该厂因合并经营的模式分批将该厂里的员工调回总厂上班,我是在第一批被调回去的,但是在调回去以后我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发生很大变化,与我之前和厂方签订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分歧!并且厂方在与我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强令调换我的工作岗位,问题是我当时没有看清楚关于劳动合同里关于变更合同可以提出解除并得到经济赔偿的相关规定,我在被调换工作岗位工作了两个月以后我才去当地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是我在调换两个月的工作期间没有同意和厂方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一直试图通过其他途径调回原先工作岗位,我想咨询杨律师就我现在这种情况赢的胜算有多大?我当初没有及时去申请仲裁,算是对厂方调动岗位表示默认吗?以后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的时候会出于不理的地位吗?

仲裁
2018-10-31 06:08: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先选择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申请调解不是进行劳动仲裁的前提,在调解时所提出的诉求也不对以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产生任何的影响,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可以根据需要提出仲裁请求,完全不受调解时所提的诉求的影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及证明申请事项的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
    申请人应提交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 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予执行申请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