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宣布破产? 在法人失去联系的现在,公司没有正常运作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7-27 11:3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来说,公司倒闭,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当然股东也存在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比如抽逃出资、出资不到位等等情形。首先要看公司是什么性质,是有限公司还是合伙性质的,这对于责任的承担是有很大区别的。
    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通俗的说法人不一定要出资,董事长、总经理都可以做法人,法人对外代表公司。 而股东是是实际出资者,按照约定比例分担亏损和利润。也就是说对外承担责任与职称关系不大。
    更多的是看实际出资,对于公司的破产债务是按照出资的比例来分担。
  • 《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进行重整。
  • 公司破产际在工商管理局是可以查到的,只要破产程序未终结的,企业就不能办理注销登记。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