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生活十一年,没办结婚证,算事实婚姻吗,没小孩子

2020-07-27 05:0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如果同居5年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话,则算是事实婚姻: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