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是4月17日在一家服装公司直接让我们不干的,工资是每个月的15号发上个月的、到这个月的15号没发,今天去问,财务说帐没对住,要扣钱不给发工资。该怎么做?

2018-10-30 08:3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或者自力救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具体如下:
    1、到你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
    2、你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市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投诉。
    3、在劳动局安排相关人员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根据劳动仲裁情况,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前提是:该企业败诉,15内未进行上述)
    特别提醒:你去投诉,须提供你的相关证明,如:工资条、工卡、考勤卡等。
  • 关于拖欠工资的补偿,原劳动部《违反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尝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85条对此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或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 班费、未按法律规定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 加付赔偿金。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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