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我们结婚三年,因性格和感情不合要离婚,可双方都想要孩子,我没有收入,没有住房,他没有正是工作,在外打工,一个月1500,他和他父母一起住,他母亲退休,一个月1200,他父亲没有退休,一个月2千多,但他家有一个月1700的贷款要还,孩子17个月,一千都是我带,请问我能要到孩子的抚养权么?

离婚
2018-10-30 08:0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满2周岁的孩子属于婴儿,从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出发,以随哺乳的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此,如果你愿意抚养孩子的话,你是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但若你有下列情形的话,孩子可以由其父亲直接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你共同生活的;
    2、你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
    3、其他原因:如染有吸毒、赌博等恶习;
    4、你与孩子父亲协商后,你同意孩子由孩子父亲直接抚养的。
  •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